六、年鉴中的条目,由市属各部门和各市(县)、区专人撰写, 并经各自单位领导审阅。撰稿人姓名加括号列在每个条目后面, 审稿人名单列于卷首。 七、本年鉴“统计资料”部分,由市统计局提供。由于统 计口径的缘故,某些数据与有关业务部门使用的不尽一致,采 用时请予注意。 八、本年鉴的检索方法有目录和索引两种。目录在卷首, 编排至条目;英文要目编排至分目。索引在卷末,采用主题分 析法编制。 九、读者可以通过手机扫描封底二维码,查阅《无锡年鉴 (2019)》所有内容。